县人民检察院受理首起涉恶犯罪集团案
2019-01-07 16:59:33          来源:桂阳新闻联播 | 编辑:刘艳萍 |          浏览量:271

新桂阳1月7日讯(记者 刘娣)近日,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嫌强迫交易罪的谭某某、李某某等37人恶势力组织提起公诉。据了解,该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的首起涉恶犯罪集团案。 

经查,2014年2月,解放村谭某某得知县屠宰场将搬迁至正和镇解放村和鹿峰街道办新城村交界处,便纠集被告人李某、谭某等人,每人出资4000元,购买了8台三轮摩托车及一台小货车组成运输队,并进行了明确分工和利益分配。该“运输队”以威胁手段排挤外来猪肉运输人员,霸占县屠宰场猪肉运输市场。 

该犯罪集团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严重扰乱了县屠宰场运输市场秩序,社会影响十分恶劣。为快速、准确办理这起涉黑涉恶案件,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了涉黑涉恶专案组,建立衔接通报机制,向公安机关和县监察委移送公职人员失职渎职保护伞线索。 

为尽快破解此案,县公安局和县人民检察院联合,通过多方取证调查,终于证实主犯谭某某的犯罪事实,并将其和本案其他犯罪嫌疑人逮捕归案。

目前,此案已经提起公诉到县人民法院,等待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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